警惕古浪一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
2022/7/12 来源:不详白癜风人民大会堂活动 http://baidianfeng.39.net/a_xcyy/150609/4636741.html
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志龙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刑事判决书
()甘刑初37号
公诉机关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被告人刘志龙,男,年4月24日出生于甘肃省古浪县,汉族,中专文化,住甘肃省古浪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年4月25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张金辉。
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兰州铁检公诉刑诉〔〕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龙犯诈骗罪,于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刘艳、助理检察员王孝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志龙及其指定辩护人张金辉等到庭参加诉讼。年2月19日,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延期审理,年3月18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一、年6月,被告人刘志龙假借在兰州市安宁区开设“蜜雪冰城”饮品店为由,通过让被害人周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