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古浪县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2024/11/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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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古浪县,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生活困难,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2.贷款期限按照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少于6年。

3.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三、受理时间

在校生续贷:8月1日-18日;在校生首贷:8月19日-23日;新生首贷:8月24日-9月中旬。除8月1、2日外,受理时间均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受理地点

全县设13个受理点,借款学生和家长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

五、受理程序

1.首次申贷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牢记账户名和登录密码),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两人同时前往受理点申办,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④《申请表》原件;⑤户口簿原件。

(3)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认定表》,《认定表》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并打印。

2.续贷申请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一栏不填写,到受理点审核后签字。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前往受理点申办,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②《申请表》原件。

六、注意事项

1.借款学生和家长一律佩戴口罩,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到受理点办理助学贷款,并自觉接受受理点体温检测和登记。

2.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合同,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助学贷款资格。

3.借款学生务于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提交就读高校完成回执录入,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4.借款学生要妥善保存“受理证明”下方的“支付宝和学生在线系统登陆账号密码条”,并按要求及时修改、保存密码。

5.借款学生要熟练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相关信息。

6.借款学生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毕业后请务必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古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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